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貪汙罪怎麼判?最高法院暫緩討論 網友:踩煞車,都為了將來下台後能順利脫身

最高法院法官李英勇日前提案,希望最高法院就貪汙罪構成應採「法定職權說」或「實質影響力說」提出統一見解;最高法院經多次討論,院長鄭玉山原計畫盡快作出決議,日前卻突踩煞車,外傳是司法院長許宗力致電鄭玉山關切。
不過,鄭、許二人昨天均否認,最高法院也發出新聞稿澄清,並無暫緩討論。許宗力昨天透過辦公室表示「沒有這回事」,鄭玉山說「不要冤枉許院長」,因議題牽涉罪刑法定主義、個案事實、立法密度與學說見解不同,茲事體大才慎重討論。

鄭玉山解釋「許院長在很多場合會和我碰到,只是閒聊時提到,聽說最高法院討論這個案子,大家要慎重討論。」並沒有特別關心什麼。他說,此案的決議對公務員、民代和政務官影響重大,也與全民息息相關,要非常謹慎。

最高法院發言人、刑一庭庭長花滿堂說,貪汙罪應採法定職務說或實質影響力說,一直有爭議,但「提案不會消失」;會議討論數月來,多偏向採實質影響力說,上月底有兩位法官提出第三種版本,採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的折衷見解,本月廿八日會討論。

這項決議影響未定讞的陳水扁二次金改案、林益世涉貪案,牙醫師公會行賄立委案等民意代表涉貪判決,被視為是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「天下第一案」。

過去司法實務對貪汙案幾乎都採「法定職權說」,陳水扁龍潭購地弊案,最高法院開始採用實質影響力說,法院對於政務官和民代涉貪逐漸採此見解。

為免判決各行其道,任台北地院法官時曾審理林益世案的李英勇,提案要求刑事庭會議討論。據指出,鄭玉山原積極帶領法官討論,最高法院也邀請多位專家學者報告;但本月十四日再次開會,鄭玉山卻裁示此案「大家再沉澱思考看看」。

來源: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311/28304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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