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踢到鐵板 「館長」陳之漢認罪 同意2年內不罵憲哥

(圖截飆悍粉專)

「館長」陳之漢開直播辱罵藝人吳宗憲因此被告,並遭台北地檢署起訴。台北地院昨(29)日開庭,陳之漢當庭認罪,獲緩刑2年,並同意公益捐款10萬元及2年內不罵吳宗憲等2項附帶條件。

出庭前,館長先在臉書粉絲團發文「我要去被告了,興不興奮開不開心啊!」隨後在庭上承認辱罵吳宗憲,但強調是吳宗憲先對他嗆聲才出口反擊,至於吳宗憲則沒有到庭。

最後法官提議,對館長以附2項條件的方式給予緩刑,包括必須公益捐款10萬元、2年緩刑期間內不得辱罵吳宗憲,都獲館長同意。吳宗憲委任律師則表示,沒有與館長和解的意願,並請求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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