怒吼文章

民進黨又一「卡藍」神器被打回原形

NCC著手修法,要放寬黨政軍進入媒體的條款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近日提案,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修法,未來具備黨政軍身分者若持有媒體股票而不肯出脫,應該受罰。葉宜津的提案不免多此一舉,事實上NCC早已著手修法,要將黨政軍持股媒體的限制從零放寬為五%,較其主張更為寬鬆。當年民進黨把「黨政軍條款」當成卡藍神器,現在自己用起來覺得「卡卡」極為不便,恐怕只有放寬一途。

現行「廣電三法」要求黨政軍不得進入媒體,並藉此終結了國民黨對媒體的掌控。然而,「零持股」已變成焦土政策,任何民間企業只要股份中沾有一點黨政軍的成分,便不得投資媒體。亦即,政治人物只要買下一張企業股票,便可以卡住該企業投資媒體的機會,甚至使其遭NCC處罰。去年,屏東縣議員宋麗華主動承認買了一張台數科的股票,導致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破局,「一張股票卡住百億元交易」便成為台灣媒體業的一大怪現象。

不僅如此,由於「黨政軍條款」之嚴苛及不合理,媒體若被NCC發現其任何投資人具有黨政軍成分,便要因自己無法事先察知的事實受到處罰。此一法令漏洞,更誘使一些人故意買進特定股票,然後向NCC報告,一方面令NCC疲於奔命,另方面也讓媒體受罰。更諷刺的是,被罰媒體不甘無辜受罰,紛紛提出行政訴願;結果,訴願會又屢屢判NCC敗訴,並要求NCC退回罰款,讓NCC難堪之至。累積至今,NCC敗訴紀錄已達卅多次,成為台灣電視發展史上的一大奇景。

簡單地說,當初民進黨為了「卡藍」而布下的重重障礙,因為粗暴行事而思慮不周,使得法令的精神和目的矛盾而難以執行,在現實上處處窒礙。同時,由於限制過嚴,至今便成為妨礙電視乃至新網路媒體發展的絆腳石,也讓NCC備受掣肘。因此,NCC要修法放寬黨政軍進入媒體的條款,恐非一夕間變得豁然大度,而只是要為自己困陷「法網」的兩難處境解套罷了。

持平而言,對黨政軍經營媒體設下合理限制,保護媒體的公正與中立,為民意的流通提供開放、平等的平台,原是民主社會發展的基本要件。但是,刻意標榜「零持股」的純度和高標,聞黨政軍即一片打殺,結果可能阻絕了許多真正的民間資金注入媒體,矯枉過正的結果,便是因噎廢食。

何況,就算訂下嚴苛的法令,台灣的媒體環境真有免於黨政勢力的操縱嗎?顯然沒有。例如,某電視台的老闆同時也是民進黨中常委兼新興派系掌門人,藉著媒體在黨內外發展勢力,呼風喚雨;至於另一家電視台老闆則矢志將公營電視變成「咱台獨」的電視台,不惜引爆華視內鬥,更組織政團誓言要圓台獨夢。NCC對某些人的「一張股票」錙銖必較而大肆阻擋產業併購,對每天上演的媒體政治操作卻視若無睹,這真的是見樹不見林了。

針對廣電三法的不合時宜,NCC正準備修法。與此同時,文化部也倡議研修《公共媒體法》,意圖將華視、公視、中央社及中央廣播電台等媒體納入一個「大公廣集團」。事實上,這些「公共」的傳媒機構,人事和預算早已經在政府的掌控下。它們的歷史、功能、目標以及運作方式本來就差異很大,有何理由需要合而為一納入集團?唯一的問題,正出在民進黨唯恐社會控制不夠嚴密的心態。把這些多樣、多元的機構集中起來,交由自己親信的人去管理,對於政府的輿論控制當然便利許多。但試問,這對輿論的多元、資訊的開放、國家的民主形象,會是正面作用嗎?

「黨政軍退出媒體」的防線退縮,顯示民進黨「卡藍」又被打回原形。如果大公廣集團讓各種「政治人」變身為媒體人,那是更大的諷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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