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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女法官照樣判姦殺女童犯死刑 「下周生小孩去」 創下司法史上懷孕女法官判死刑首例

板橋市許姓女童遭鄰居殺害後,遺體被警方搬離現場。報系資料照


近年來死刑爭議不斷,不少令人髮指的重大刑案,最後都因「有教化可能」而逃過死刑,引起民眾公憤怒罵法官「恐龍」,不過司法記者生涯中,之前板橋地方法院(現稱新北地院)一名女法官就很有guts,她抽到2002年社會矚目的鍾世龍姦殺女童案,為審此案放棄調民庭爽缺,將宣判日訂在預產期前一周,甚至還直接判死刑,創下司法史上懷孕女法官判死刑首例。

在過去民風純樸的時代,判死刑機會不高,司法圈中對於判處死刑有項潛規則,在過去判決書還是用筆寫的年代,若真的得判死刑,寫完判決書後的那支筆,必須要丟掉,據了解,原因除了去晦氣外,也希望藉此少接到這種重大案件。

後來電腦化後,總不可能把電腦丟了,再加上現在針對重大刑案的偵審程序講求人權與科學化,動輒要精神鑑定等,以及我國制訂兩公約施行法,判處死刑可是難上加難,更凸顯鍾世龍案承審女法官的勇於任事。

2002年7月5日,一名剛國小畢業的女童,回住家公寓五樓換衣服後打算和同學外出,從此失去蹤影,心急如焚的母親到傍晚發現女童都沒回家,趕緊報警協尋,後來警方會同里長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,女童根本沒有步出公寓大門。

警方於是挨家挨戶敲門訪查,結果在四樓鍾世龍租屋處房間床板下,找到女童遺體,女童身體被對折,膠帶層層綑綁後塞進黑色大塑膠袋,臉部更被膠帶層層貼滿,只因鍾擔心女童找她索命,原來鍾與女友同居,女友懷孕性慾無處發洩,才強拉女童打算性侵。

更令人感到憤怒的是,女童被強拉入屋時,一度往後陽台逃,又被鍾強拉回,有鄰居目睹卻以家庭糾紛不方便管而未報案,女童呼救另一鄰居也聽到,同樣未報案,女童因此遭掐頸性侵殺害。

承辦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,兩個月就起訴鍾,全案移審板橋地院,三個法官抽籤,偏偏由當時懷孕四個多月的邱姓女法官抽中,雖然邱已經可以請調民事法庭,避開鍾世龍案,但她後來婉拒調動,堅持審完此案,到隔年二月,她以鍾世龍「冷酷無情,手段兇殘,毫無人性」判處死刑。

宣判後跟邱法官聊天,已經有一個小孩的她一派輕鬆說,其實之前她也審理過不少重大刑案,也曾判過死刑,雖然這次是懷孕中判死,不過她還是以平常心面對,她還說,「終於放下重擔可以生孩子了!」

法官圈對於死刑,都有「求其生而不可得」才會判死的觀念,但如果太鑽牛角尖,往往沒有判死的理由總讓外界撻伐,下跪痛哭可教化、賠錢可教化、寫信道歉可教化…,種種荒謬的理由,才是讓民眾無法信任司法,轉而相信「私法」法官們或許可以參考邱法官的態度,行為時罪無可逭,就是死刑,因為很多「可教化」的理由都是演出來的

來源:ud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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