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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挖眼男屌嗆有政府保護關不住!縣長臉書被灌爆 潘孟安出面道歉:會檢討如何補強社會安全網

潘孟安為此意外道歉,並表示將「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」。 翻攝畫面
被害女店員眼睛嚴重受創,眼周流下血痕。翻攝爆料公社
屏東縣高樹鄉罹患精神疾病楊姓男子,不僅挖超商女店員眼睛,今年6月底更在早餐店拿菜刀砍七旬婦人脖子,老婦人指著脖子上留下的疤痕心有餘悸地說,希望他一直留在醫院,不要再出來了。超商店長則表示,楊男似乎特別喜歡攻擊人的眼睛,除了店員,還有客人的先生也是,甚至被狗吠,也要挖狗的眼睛。
縣長潘孟安對此深感震驚與遺憾,他也表示致歉,縣府將會深切檢討如何補強社會安全網,並且跟中央衛福部討論,希望強化法令,「讓精神病患者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」。但楊男就曾自稱政府在保護他,傷人後關幾個星期就能出來。

該事件後,縣長潘孟安臉書也因此被民眾灌爆,網友留言表示,「處理一下屏東徒手狂人好嗎」、「縣長能關心一下挖眼案嗎?」、「屏東挖眼事件,潘縣長您看到了嗎?」、「看來已經很多人貼文了,你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,屏東超商挖眼到底是怎麼回事」、「處理一下屏東徒手狂人好嗎,這種人不重判真的不行,請幫幫受害者後續的醫療處理。」、「請還給奉公守法的縣民一個公道!公道!公道!真的失明她以後要怎麼辦!」

對此,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,收治精神疾患有兩個法律途徑。一是醫療端可依照《精神衛生法》,認為患者已脫離現實感並出現傷人自傷可能性,可裁定強制住院,最長不得超過60天。另一種則是構成刑事案件,由法院來認定患者回歸社會是否有再犯之虞,裁定「監護處分」,最長可收治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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